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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2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的范围、项目类别、职责、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宜。

2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3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编号备案,不合格的做退回件处理。

4 法律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4.3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

4.4 《河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豫技标发〔0798〕291号)。

5 工作流程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流程见图7


6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6.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份,申请表参见规范性附录A;

6.2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

6.3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1份;

6.4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

6.5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

6.6 企业产品标准与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

6.7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存档资料见表5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企业声明

3年

博爱县质监局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电子资料

3年

电子监察系统

附录:附录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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