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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备案事宜。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1.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2 区划地名科职责

2.2.1组织人员实地勘察;

2.2.2复查资料。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4.1《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5 工作流程

县权限内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单位申请所需材料:

6.1.1书面申请(单位盖章)

6.1.2焦作市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6.1.3单位注册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1.4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

6.1.5单位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1.6和本单位土地和房产相关的证照、文件

6.1.7规划图(有规划部门签章)复印件一份

6.2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6.2.1房屋所在地村(居)证明,以及参考单位提供第5、6项材料

7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办理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有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长期

博爱县民政局

电子资料

长期

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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