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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登记服务证办理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7   浏览: 人次

事项名称 生育登记服务
事项类别 登记服务
办理依据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5〕12号
办理条件 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办理流程 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受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表格下载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doc   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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