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在县卫生局登记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
2 职责
2.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3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2.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2《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
5 工作流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的书面申请;
6.2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6.3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两份);
6.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6.5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7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
不收费。
9存档资料
医师执业许可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