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签发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从业人员申请办理健康合格证工作。
2 职责
2.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2.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发放《健康合格证》。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作流程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签发工作流程见图1
5 需提供的材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健康证明(体检表)
6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7 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从事食品行业75元∕人,外出务工45元∕人
8 存档资料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签发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