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护士执业许可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在博爱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护士首次注册审核、变更、延续、注销、证书补发工作。
2 职责
2.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2.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转报至省卫计委或打印记录。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 《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4.2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
4.3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5 工作流程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护士首次注册审核
6.1.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6.1.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1.3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6.1.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6.1.5 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1.6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1.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1.8 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张。
6.2 护士延续注册
6.2.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6.2.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6.2.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6.2.4 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
6.2.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3 护士变更注册
6.3.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6.3.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6.3.3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6.3.4 拟执业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4 护士注销注册
6.4.1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6.4.2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4.3 注销注册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6.5 护士执业证书补发
6.5.1 《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3份;
6.5.2 原《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5.3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损坏者提交损坏证书);
6.5.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5.5 与《护士执业注册审核表》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7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护士执业许可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