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老年优待证核发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老年优待证核发事宜。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1.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2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2.1监督老年优待证发放;
2.2.2复查资料。
3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4 法律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 工作流程
县权限内老年优待证核发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本人免冠一寸近期照片1张。
7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老年优待证核发办理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办证登记表等资料 |
长期 |
博爱县民政局 |
电子资料 |
长期 |
电子监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