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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设立的初审及备案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4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权限内对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设立的初审及备案的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申报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设立的初审及备案工作。

2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3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4 工作流程

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的审核工作流程见图1


5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5.1  旅行社申请登记书;

5.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3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4  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5.5  经营场所的证明

5.6  经营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5.7  股东会决议;

5.8  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5.9  企业章程;

5.10  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5.11 市旅游局核准文件。

6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依据文件

8.1 《旅游法》

8.2 《旅行社条例》

9 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旅行社申请登记书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经营场所的证明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经营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股东会决议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企业章程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市旅游局核准文件

长期

行政服务中心旅游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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