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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4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权限内对博爱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审批。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对博爱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审批的工作。

2    职责

2.1  受理人员职责

2.1.1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水行政许可决定;

2.1.2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1.3负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1.4负责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2  审查人员职责

2.2.1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2.2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2.2.3负责拟制行政许可文书;

2.2.4负责做好行政许可资料的归档工作。

2.3  首席代表职责

2.3.1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复审;

2.3.2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3.3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4  法律依据

4.1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4.2《河南省公务员登记工作细则》

4.3发《河南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2008〕91号

5  工作流程

县权限内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工作流程见图1


    6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6.1 公务员登记请示、单位编制文件、拟登记人员档案

6.2 调任、转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录等方式进入机关的有关文件和依据

6.3 公务员信息数据和照片

6.4《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6.5《公务员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6.6《公务员登记日常变动审批备案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

6.7《公务员登记变动情况汇总备案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

6.8《河南省公务员基本情况表》一份

7  承诺时限

省公务员局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登记手续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审批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有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长期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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