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县农机局依据国家法律,省市县相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以加强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行为,使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达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管理目标。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驾驶证及牌照核发的项目类别、职责、受理单位、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县农机局行政事项服务股、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购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操作。
3 职责
3.1窗口职责
负责本登记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行政相对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移交县农机局行政事项服务股,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制证、用印、发证工作;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2 行政事项服务股职责
负责对窗口报件进行复审;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4.2 需要提供的材料
4.2.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和村委会证明,其它申请补贴主体为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所在辖区证明。
(2)补贴申请表;
4.2.2 核实机具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
(2) 所购机具;
(3) 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指标确认通知书;
(5) 补贴机具核实登记表;
4.2.3 补贴资金发放需提供的材料
(1) 个人为“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组织为开户行原件及复印件;
4.3 承诺时限
申请2日内确认、审查完毕,公示7天。符合条件的,3日内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指标确认通知书。申请人持指标确认通知书15日内自主购机,购机后及时到农机局核实机具。使用季节过后组织入户复查,然后分期分批报县财政部门结算。
4.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法律依据
《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6 存档资料
7 证件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