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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及驾驶证换证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县农机局依据国家法律,省市县相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以加强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行为,使我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达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管理目标。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及驾驶证换证的项目类别、职责、受理单位、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指适用于县农机局行政事项服务股、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及驾驶证换证工作的操作。

3  职责

3.1 窗口职责

负责本登记事项的政策咨询;受理、审查行政相对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移交县农机局行政事项服务股,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制证、用印、发证工作;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2 行政事项服务股职责

对窗口报件进行复审,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安全技术检查、对驾驶证换证工作确认,材料转送、报请领导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及驾驶证换证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4.2 需要提供的材料

4.1.1 拖拉机、联合收割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4.1.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

4.1.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4.1.4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1.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2.2 驾驶证换证需提供的材料:

4.2.1《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4.2.2 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2.3 拖拉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4.2.4  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2.5  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原件。

4.3  承诺时限

1日内确认、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核发农业机械检验合格标志,换发驾驶证。

4.4  收费标准

4.4.1 拖拉机、联合收割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查

4.4.2 方向盘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60元/车、次; 

人工检验   25元/车、次。

4.4.2 驾驶证换证

工本费10元

5  法律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5.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72号令《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第十三条。

6   存档资料

6.1 农业机械(见下表) 

 

6.2 驾驶证换证(见下表)

7 证件有效期

7.1  驾驶证为六年。

7.2  行驶证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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