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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韩国庆 就《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在“治”要在“建”的实施意见》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15   浏览: 人次

日前,我市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在“治”要在“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韩国庆就《意见》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环境质量虽然持续好转,但成效并不稳固。市委、市政府就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意见》,将重在“治”和要在“建”融会贯通起来,强化污染综合治理。

市委、市政府强调重在“治”要在“建”,就是要在抓生态环境保护时突出三个转变,一是在工作措施上由过去的“关、停、限”向“改、转、提”转变,二是在工作格局上由过去的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向全市攻坚力量协同抓转变,三是在工作方法上由过去的疾风暴雨式向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和全面治理转变,突出“科学、精准、质量、长效”,最终实现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由“治”到“建”。这是新形势下我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策略和方法。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共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坚持标本兼治,低碳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建设城市通风廊道;强化治污攻坚,推动形成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三是坚持“治”“建”并举,循环发展。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四是坚持各尽其责,永续发展。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和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环境治理体系,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年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问:为什么要“治”“建”并举,有什么具体考虑?

答:第一,“治”是基础,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过去城市当中的污染源多,我们常用简单的行政手段来管控,但随着多数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过去的治理方式已经不适用目前的新问题。现实要求我们在科学“治”、精准“治”、依法“治”上下功夫,通过“治”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第二,“建”是根本,是实现长远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焦作实际,要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改变过去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增长方式,实现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从源头上使污染物大幅降下来。第三,由“治”到“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只“治”不“建”,治标不治本,只有由“治”到“建”,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再从根本上切断“病源”,才能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

问:在“治”和“建”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答:在“治”方面,我市将强力开展十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二是开展散煤取暖改造行动,三是开展散尘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四是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行动,五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六是开展全域清洁河流攻坚行动,七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八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九是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十是开展垃圾处理污染防治行动。在“建”方面,我市将着力构建四个体系,一是构建高质量发展环境空间体系,二是构建品质焦作绿色生态体系,三是构建公众绿色生活文明体系,四是构建生态风险防控体系。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答:为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重新调整了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平为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衣显为组长的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1+5”办公室。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升研判能力;二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三是以贯彻《环境保护法》《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一法两条例”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相关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在“治”要在“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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