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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解读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9大亮点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2-09   浏览: 人次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于生活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新《条例》都以立法的形式进行了解决。 

业主委员会如何在政府的指导下成立?物业乱收费怎么办?小区内有人养犬咋制约?如何解决群众在反映问题时,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 …… 

 

那么,这次新修订的《条例》究竟有哪些突出变化、具备哪些新的亮点?

县房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仔细对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研究,下面让我们跟着工作人员一起解读《条例》9大亮点。       

1、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工作难的问题      

新的《条例》突出强化了基层政府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一是在业主大会筹备阶

段,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代表担任,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二是规定在召开业主大会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派员参加。三是规定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召集。四是为解决较大小区业主大会开会难以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难问题,规定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职责。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2、执法进小区问题      

本次《条例》对十个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详细的划分,《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城管、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和登记制度,并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以上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这些单位在接到举报以后,必须要调查核实跟踪处理。

3、专业经营设施配备及责任划分

长期以来,水、电、气、暖等专业经营设施的管理维护、计量收费等问题是引发小区纠纷、影响安定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明所致。为了防止建设单位在专业经营设施配置建设上的随意性及专业经营单位逃避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责任,保障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新版《条例》对水、电、气、暖等专业经营设施的安装、移交、维护管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接受,拒不履行运行、维护、更新责任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规范

长期以来,很多小区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主要是有的公司不正规、不规范;有的不会管理、不主动管理;有的刁难、恐吓,甚至暴力对待业主;有的泄露业主信息等等,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没有安全感,没有幸福感。

对此,新的《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养护、维修等义务。

《条例》新增规定,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公开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同时对失信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广大居民和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规定了物业公司应该公示的信息

长期以来,广大业主都不知道物业公司到底应该干啥,每天都干了啥,缴的物业费都到哪里了?

这次新《条例》为保障业主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公示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并规定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公司应当答复。 

6、关于物业管理小区的秩序问题

为了建设文明和谐小区,保障居住生活环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现象和问题,新版《条例》专门规定了比较常见的18种禁止性行为。如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擅自架设电线、电缆,随意堆放、倾倒、抛掷垃圾杂物、高空抛物和露天焚烧,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并且针对违反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电梯安全问题

在物业管理中,电梯安全非常重要。在一些小区内,电梯困人、卡人问题经常出现,电梯坏了长期得不到维修问题屡见不鲜。

《条例》第五十八条对此作了专门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日常运行的检查、保养和维护。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公示并报告业主,积极协调办理报废事宜。同时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要求政府的规划、财政、住建、国土、质监、环保等部门对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要开辟“绿色通道”。

8、养犬问题  

目前,小区养犬问题较多,犬只扰民、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烈性犬和大型犬,对老人、儿童造成了比较大的心里负担和心里阴影。

对此,《条例》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专项维修基金问题

对于维修基金,很多业主都不知道如何使用,这次修改后的《条例》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经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可以根据维修范围以单元(栋)为单位进行表决,也可以采取异议表决,即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行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定,选择自行管理或者代行管理。业主大会选择自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银行设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博爱县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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