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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2-28   浏览: 人次

一、调整《划定方案》的必要性及需解决的问题
  受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当前我国生猪存栏下降,产能下滑,稳产保供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二、《划定方案》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6、《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
  7、《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方案》的起草过程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0号)要求,2019年11月下旬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对我县禁养区划定进行排查并征求乡镇及有关单位的意见,12月下旬经请示县政府后将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上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经上级生态部门审核后,对调整后的博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进行起草并报县政府印发实施。
  四、《划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划定方案》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调整依据、禁养区范围、管理要求。
  

 相关文件: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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