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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博政办〔2023〕34号)政策解读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3-09-11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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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博政办〔2023〕3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2021年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等作出部署。2022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60号)。2022年10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焦政办〔2022〕89号),从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提供了遵循。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博爱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效指导、推动各部门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维护、促进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研、精心规划、及时出台《行动计划》。

、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残疾预防的指导原则,即: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提出了“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二是主要行动。坚持三级预防原则,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防控,提出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五大主要行动。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面向伤病者、残疾人,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升康复意识、能力;加强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发挥好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康复中的作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机干预,加强群体危机管理;做好伤害致残防控,加强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

三是保障措施。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通力合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全县各单位、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营造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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