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共五项内容,包括工作目标、领导组织、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和措施、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和交通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二、领导组织:县政府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时间:2021年7月开始至2021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7月10日前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11日至11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通行等专项治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场所规划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