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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爱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解读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07   浏览: 人次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0〕25号)有关要求,支持我县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我县结合相关政策精神和建筑企业发展形势,对《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博政办〔2018〕31号)进行修订完善,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第一,对原有政策扶持标准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政策中对于企业资质晋升至特级的要求做出进一步明确,对资金扶持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对扶持政策的落实方式进行了调整,使政策与实际情况结合更加紧密。同时,对企业纳税奖励政策的起点和奖励标准都进行提升,强化政策的激励作用。

第二,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了新的扶持政策。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建筑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支持建筑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切实参与到我县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

第三,对政策执行时间进行调整。原政策出台时暂定执行时间为三年,此次政策调整后,将政策执行时间暂定到2021年底,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着力解决眼前问题,保持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

 

 

相关文件: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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