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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2-11   浏览: 人次

你的房屋有医疗和养老保险吗?

 

根据《博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博政[2017]67号)要求,我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工作于2017831正式开始实施,现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什么要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为房屋交上了“医疗和养老保险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

2、哪些物业的业主应当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一次性缴纳还是每年都缴纳?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一次性缴纳。缴纳标准目前按照多层住宅每平方米 40元,别墅、带电梯多层及高层住宅每平方米60元执行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

凡在2017年8月31日之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业主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前,将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010年5月1日之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业主可以在购房合同备案前,按楼幢进行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属谁?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7、业主如何分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8、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计息?

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代管单位与专户管理银行按年结存到户。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是由谁来决定的?

根据《物权法》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表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决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三分之二”条件,才为有效的决定。任何开发单位或物业企业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0、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原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样处置?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将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给原业主。当事人之间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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