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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就《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答记者问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8-30   浏览: 人次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出安排。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的执法主体多,职权易交叉,统筹协调难度大;职能部门对一些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缺乏执法依据。因此,我市迫切需要用法治手段、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条例》势在必行。

问:《条例》制定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制定《条例》主要把握了五个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对上位法已明确规定的,一般不作重复规定;坚持系统防治,在第十二条规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对工业、燃煤、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造成的大气污染开展综合防治;坚持源头防治,提出发展集中供热、管控重型柴油车、优化交通信号、加强裸露地面治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等源头治理措施;坚持精准防治,在第十条规定,开展污染源普查和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推进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坚持精细防治,在上位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扬尘治理措施,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问: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条例》对完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着力于优化指挥协调机制,在第八条规定,要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于加强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在第九条规定,要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着力于推动网格化管理,在第十一条规定,要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着力于动员公众参与,在第七条规定,对保障群众知情权、举报违法行为等作出规定,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条例》对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为此,《条例》着力于优化工业布局,在第十三条规定,引导新建工业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着力于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在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鼓励火电、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着力于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在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此外,还在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建材行业企业应当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问:《条例》对扬尘污染防治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对上位法关于扬尘污染治理的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细化:加强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面的扬尘治理,要求采取绿化、硬化、遮盖或者透水铺装等方法防治扬尘污染;进一步细化防尘降尘措施,在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分别对土石方作业、道路管线施工、城市绿化建设养护等作业活动中的防尘降尘措施作出了规定。此外,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扬尘。

问:《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为了实施《条例》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把法规规定落实到执法实践中,还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出台配套措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尽快制定完善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管理以及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办法,编制完善集中供热规划,加快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加强污染源普查和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通过落实配套措施,为《条例》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宣传培训。从即日起至《条例》实施前,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将采用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政府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使每一名执法人员都熟练掌握、运用《条例》。开展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采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条例》正确实施。

在此,希望广大市民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公益活动,共同呵护好焦作的蓝天白云,为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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