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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北山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6-29   浏览: 人次

进入汛期以来,我县开展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活动,集中打击非法采矿,取缔非法采矿集散地的收购点和矿产品加工场所,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采矿,确保汛期安全。目前,共取缔非法采矿点143个、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83个。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北部山区生态治理工作方案》,对各部门的责任进行分工,明确职责抓落实、抓执行,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坚决将责任落实到人、奖惩到人,具体抓好“停、拆、查、保、复”五个方面的工作。抓好“停”,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并重,所有非法采矿点一律全部取缔;抓好“拆”,10天时间内,全县非法采矿点和非法采矿设备要全部拆除完毕,特别是对排查出有生产迹象的,坚决按时间要求、无条件全部拆除采矿设施;抓好“查”,由县纪委牵头,一方面下发公告,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实行有奖举报,经查实的每条问题线索,奖励举报人2000元;另一方面成立3个专项巡察组,进驻北部山区的乡村,重点巡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纵容支持、充当“保护伞”和参与非法采矿经营的行为。同时,集中所有力量,对馒头山非法采矿案件和暗访时发现的6起案件专门立案,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并坚决依法进行公开处理;抓好“保”,对北山治理工作机制进行再梳理,明确责任和人员,有效保持和巩固治理成果;抓好“复”,进一步落实关于北山治理环境恢复规划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抓好对接,抓住青天河风景区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契机,在保护北山治理成果上再上新台阶。

我县在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一方面由国土、环保和公检法部门协调衔接,研究运用好北山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纪法规;另一方面广泛宣传好法纪法规,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自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持续20天不间断对非法采矿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矿经营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进行宣传,对案件查办情况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举报氛围、打击氛围,在全县营造北山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纪法规底线坚决不能触碰的舆论环境。

我县着重抓好北山治理工作的采、运、“保护伞”及失职渎职行为等方面的治理,及时发现非法开采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和整治;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县交通、国土等部门配合,查实非法开采的矿石运输行为。同时由县纪委和组织部门牵头,坚决查处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及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和事,公开打击、公开曝光,确保了北山治理的执法案件快查、快办、快结,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全面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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