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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安排开展城区商业开发小区“禁止使用燃煤”工作
】作者:房管理中心   来源:房产管理中心    时间:2019-03-08   浏览: 人次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博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在我县城区设定“禁止使用燃煤区”的通知》要求,县房管中心积极开展全县城区范围内商业开发住宅小区禁煤工作,要求各物业公司在所管住宅小区进行燃煤情况排查,并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出、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要求3月底前在各小区内全面“禁止使用燃煤”。目前各物业公司就此项工作已开始普查登记,确保我县商业开发住宅小区禁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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