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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县财政局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06-14   浏览: 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县于日前出台《博爱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规范。

《办法》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具体职责、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出现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违规现象,对出现的违规现象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各县属国有企业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

《办法》的制订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行机制比较完备,对加强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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