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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五结合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
】作者:审计局   来源:审计局    时间:2016-08-23   浏览: 人次

一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在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把专项资金的到位和及时分配作为审计重点之一,审查是否纳入预算、足额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运用审阅核对法、数据关联法等审计方法,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查找纰漏和蛛丝马迹,揭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扩展经济责任审计深度,科学合理界定领导干部应负责任,把涉及教育、医疗、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基建决算审计相结合。通过对基建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重点审查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计划、虚报冒领项目工程资金和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是将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扎实做好审计调查,摸清资金使用流向和监管方式,顺着资金的流向纵向到底,延伸审计链条一查到底,审查是否用于特定事项,有无挪作他用;围绕资金作用,实地调查是否发挥了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无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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