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爱县司法局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职能定位,以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抓手,从源头上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法治化保障。
一是健全审查机制,优化审查流程。推动司法所与乡镇(街道)紧密结合,联合法律顾问对涉及招商、项目等以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作为民事主体与外签订的民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审查流程和审查材料格式,凡涉及集体资产的转让、租赁、处置、基层基础设施的建设投标等活动,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要经司法所进行合同审查。
二是突出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量。从合法性审查制定主体、权限、程序以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是否合法适格、事项是否于法有据、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细化审查内容,规范审查流程。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以“全员学法”活动为抓手,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工作中经常运用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素养,全面提高合法性审查的水平和能力。
今年来,9个司法所为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审查合同1600余份,提出审核意见500余条,有效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切实发挥了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