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的作用,近日,县医保局聘请7人为我县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聘任仪式上,宣读了《博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的通知》(博医保〔2023〕9号),学习传达了《焦作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和要求,并为7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受聘的医保社会监督员纷纷表示:“作为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称号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的职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协助医保局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充分发挥医保工作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作用,助力全社会提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营造公众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