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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5-12-24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审批的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及存档的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县环境保护局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审批的新、改、扩建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审批工作 。

2  职责

 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材料受理、公示和审查;负责对审批材料出具受理单和审批意见;负责审批意见的付印、送达、存档和移交工作。

3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4  法律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4.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4.6《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5  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的工作流程见图1

 

6  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

行政相对人填写《行政审批登记表》,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纸件4份)。

6.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并附电子版)。

6.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并附电子版)。

6.3核技术应用项目登记表的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竣工环保验收登记卡。

6.4县环境监察大队出具的竣工验收项目监察报告。

7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规程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份数

保存地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地方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意见及审批意见

15年

1份

行政事项服务科、 生态科

环保验收批复意见(领导签批纸件)

15年

1份

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子资料

永久

1份

电子监察系统

备注:记录于下年6月底前统一转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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