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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8-04   浏览: 人次

博政文〔2022〕 6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资产管理体制,显化自然资产价值,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合理引导农村集体土地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0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焦作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的函》要求,从2019年10月份开始,我县组织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并已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通过,形成了博爱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

现将《博爱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2022年8月15日起执行,作为我县今后集体土地统计、供应、交易的依据。

 

附件:1.博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doc

      2.博爱县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doc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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