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低保628户、882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83829元;
二、农村低保5334户、8582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942131元;
三、特困供养对象968人,月发放特困供养金747503元;
四、临时救助对象27户,月发放临时救助金83000元。
以上资金,5月10日前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