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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注意事项的温馨提醒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3-02-03   浏览: 人次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企业陆续复产复工。为保证企业在积极投入生产的同时,避免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汇总梳理有关注意事项,供各企业在生产中参考、注意和把握。
    一、关注人员、设备、安全隐患
    保证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同步到岗到位,避免环境管理缺位。及时调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时检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故障。
    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围堰等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事故液体、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是否健全,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风险防控设备设置是否合理等。
    二、做好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
    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启污染治理设备,按规范添加药剂,加强废水进出口自测,定期巡查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消毒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检查酸碱喷淋是否正常运行、中和喷淋液pH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其它滤料;RTO等有机废气燃烧处理装置的各类运行参数符合操作手册和设计要求;对水幕处理废气设施及时查看存水池、槽罐液体状态。同时加强各类管道巡查,防止管道破损和废气外泄。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
    转移危险废物要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三、防治扬尘
    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四、加强监控监测
    做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联系第三方机构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合理运用各项监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五、自查自检
    做好内部管控。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状况,要立即停止相应生产和排污行为,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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