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发证日期 |
备注 |
1 |
博爱县金石置业有限公司 |
博爱县东方宸院项目-地下车库(三期)B区 |
博爱县柏山路东侧 |
用地面积99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503.97平方米,本次申报8011.07平方米,其中地上13.98平方米,地下7997.09平方米。 |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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