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补贴办理按照《博爱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博爱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生产经营组织。
二、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玉米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内容包括:秸秆收获机械(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打(压)捆机、玉米全株青储收获机)、秸秆搬运机械、秸秆加工设备等。
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机价格的50%。
三、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申请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购机申请,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并经公证,由所在乡镇审核后集中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申请办理补贴资金。办理补贴资金时要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并现场核验机具(购买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全株青储收获机的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申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购机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开设的账户等。
五、监督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8684072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8682538
博爱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