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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申报的公告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7-01   浏览: 人次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其它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一、申报主体: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二、建设内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补贴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补贴标准参照《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

四、申报程序:建设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储备申报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报时间:7月1日-7月7日

咨询电话:0391-8625186  13503470129

联系人:张慧泽

 

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博爱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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