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今日博爱-->本站公告
公 告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8-21   浏览: 人次

许小荣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坐落清化镇街道办事处东南门街09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博国用(96)字第03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博字第14178号。

该不动产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登记资料不完整,且使用的划拨土地转移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收益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博政〔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391-8620228

 

 

博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