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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注销证书公告(编号:20220102)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1-21   浏览: 人次

经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鸿昌办事处、月山镇、柏山镇高铁沿线占地和城区道路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房屋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拆迁房屋灭失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原颁发的集体使用权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8680228

 

不动产权证注销证书公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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