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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关于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2023-05-11   浏览: 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和保护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单位组织开展了一批县级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将沁河、丹河等8处湿地认定为博爱县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6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电话:0391-8660176

通讯地址:鸿昌办事处葵城路灵泉街4号

邮政编码:454450


附件:博爱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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