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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博防汛〔2022〕24号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7-05   浏览: 人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博爱县气象局2022年7月5日14时20分发布暴雨Ⅳ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目前我县西部、北部部分地区出现暴雨天气,最大降雨量磨头镇达71.9毫米,预计5日下午到夜里我县降雨持续,并可能对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造成一定影响,请注意防范。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博爱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5日15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防指。

二是加密会商研判。从7月5日起,应急、水利、河务、气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联合会商,与河道上游山西气象、水利部门密切联系,滚动预测预报,精细化预警,为强降雨防范应对留足提前量。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气象预报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预报预警,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需要启动响应的不等不靠,立即启动。

三是压实防汛责任。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各类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党政领导要分工明确,既有人靠前指挥,也有人坐镇调度。各乡镇(街道)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危险区域和重要工程的巡查防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四是加强重点防范。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短时临近预报,各级防指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二)城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涵洞、深基坑等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涝水抢排准备;加固围板、棚架、露天广告牌等搭建物,停止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公安、城管、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力度,加强对积水地区的交通疏导,根据路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三)水利、河务部门要加强对险工隐患、病险涵闸、在建涉河防洪工程的巡查、排险和加固,时刻关注强降水对河道和堤防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指导打通田间沟渠,做好农田积水抽排等防范应对工作。

(五)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类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

(六)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强对流天气的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七)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应减少出行,加强自我防护。远离高压线、电线杆、大树、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吹倒的物体,以防高空坠物、触电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驾车外出时请注意减速行驶,防范因雨天造成视线不良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八)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到重要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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