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应急管理-->公告栏
博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博防汛〔2022〕23号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6-25   浏览: 人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台预报,预计26日下午到夜里我县将出现大到暴雨,并伴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预计全县降雨量在40~60毫米,局部地区9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50毫米。
    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博爱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6月25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机构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二是加密会商研判。从6月25日起,应急、水利、气象、住建、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联合会商,滚动预测预报,精细化预警,为强降雨防范应对留足提前量。各乡镇(街道)及防指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气象预报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并按预案果断启动响应。
    三是压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党政领导要分工明确,既有人靠前指挥,也有人坐镇调度。
    四是加强重点防范。
    (一)沁河河务局、水利局组织实施重要水工程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出险或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做好洪水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洪水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和疏散转移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准备状态。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四)县气象局、县水利局按要求落实短时临近预告机制,向县防办报告受影响乡镇(街道)的雨水情信息,县防办组织发布短时临近强降雨天气预告。
    (五)沁河河务局组织开展沁河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沁河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五是立即安排。按照“321”工作要求,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电力、通信、城管、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应急、消防、水利、河务、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装备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六是强化信息报送。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出现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各乡镇(街道)要每日17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县气象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8时、14时、20时报告最新水情信息;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7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县应急管理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