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5时至18时。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