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自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