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博爱县体育局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的审批、发证工作。
2 职责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相对人的资格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审查;行政事项服务科依据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合格的,做出准予行政确认的书面行政通知(红头),制作三级运动员证,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不合格的,退还行政相对人;负责发放《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
3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4.1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4.2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4.4 《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5 工作流程
三级运动员审批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申请书1份;
6.2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3份
6.3 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包括:
6.3.1 身份证、注册证(或参赛证)和学籍证;
6.3.2 秩序册(只需复印封面和与本人有关的页码即可);
6.3.3 成绩册(只需复印封面和与本人有关的页码即可);
6.3.4 成绩证明单;
6.3.5 获奖证书;
6.4 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电子版;
6.5 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核汇总表1份(三级)。
7 承诺时限
2个自然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三级运动员审批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1.申请书1份; |
长期 |
博爱县体育局 |
2.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3份 |
长期 |
博爱县体育局 |
3.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
长期 |
博爱县体育局 |
4.电子资料 |
长期 |
电子监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