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博爱县公安局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相对人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审核工作。
2 职责
2.1 行政事项服务科综合服务窗口职责
2.1.1 负责督促整个办理过程;
2.1.2 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1.3 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及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受理;
2.1.4 负责对报件进行审批,合格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1.5 负责出具审批意见;
2.1.6 负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5 工作流程
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审核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要提供的材料
6.1 申请书(表)1份;
6.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6.3 相关材料。
7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50元。
9 存档资料见表1
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审核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