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与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在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申报的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事宜。
2 职责
2.1 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2 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3 负责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出具、发放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权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4.1 《经纪人管理办法》
4.2 《河南省经纪人条例》
5 工作流程
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农村经纪人执业申请表》,申请书见规范性附录A;
6.2 身份证明;
6.3 对相对人进行培训。
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