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博爱县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2 职责
2.1 行政事项服务科综合服务窗口职责
2.1.1 负责督促整个办理过程;
2.1.2 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1.3 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及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受理;
2.1.4 负责指派专家复核相关证照、材料、查勘现场、出具意见;
2.1.5 负责对报件进行审批,合格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1.6 负责出具审批意见;
2.1.7 负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 工作流程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办理工作流程见图
6 需要提供的材料
6.1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6.3 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6.4 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6.5 运输车辆行车证。
7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见表1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存档资料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