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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办理规程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的工作流程、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的文件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办理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事宜。

2 职责

2.1 窗口职责

2.1.1本事项的政策咨询;

2.1.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1.3对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审批;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2 殡葬管理所职责

2.2.1调查相关情况;

2.2.2复查资料。

3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4 法律依据

4.1《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 工作流程

县权限内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提供的材料 

6.1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6.2 书面申请;

6.3 可行性研究报告;

6.4 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5 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6 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许可证;

6.7 其他有关材料。

7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办理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审批相关材料

长期

博爱县民政局

电子资料

长期

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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