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提高全县商务工作水平,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此项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博爱县商务局对博爱县范围内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3、职责
博爱县商务局行政事项服务科职责:
负责本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报建资料的受理、初审。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后予以办理;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并退回;负责督促整个办理过程;做好资料的传递及归档工作。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
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商务局审查材料-打印备案登记证-加盖印章-建立备案登记档案
4、2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商务部认可并由商务厅公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3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4、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法律依据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四章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