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行业审批。
2 职责
2.1 行政事项服务科综合服务窗口职责
2.1.1 负责督促整个办理过程;
2.1.2 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
2.1.3 负责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及需提供的相关证照、材料进行受理;
2.1.4 负责指派专家复核相关证照、材料、查勘现场、出具意见;
2.1.5 负责对报件进行审批,合格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
2.1.6 负责出具审批意见;
2.1.7 负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号)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项)。
5 工作流程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6 需要提供的材料
6.1 设立申请书;
6.2 特种行业平面方位图;
6.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6.4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6.5 特种行业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6.6 特种行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登记表。
7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收费10元。
9 存档资料见表1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存档资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