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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1-05   浏览: 人次

一、办事程序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研究审核—上报批复—资料存档

二、申报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着),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境外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三、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内上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窗口电话    8663103

投诉电话    86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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