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研究审核—上报批复—资料存档
二、申报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着),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境外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三、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内上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窗口电话 8663103
投诉电话 86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