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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政府    时间:2016-06-08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16〕 32 号 

 

 

为进一步巩固煤炭市场综合整治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煤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针对我县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刚刚起步,园区外非法经营时有发生的现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执法和惩治力度,保持我县煤炭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加快煤炭物流园区硬件设施建设,落实环保措施,保护周边环境,打造现代化的专业煤炭物流基地。严格落实准入退出工作机制,完善入驻企业审批、验收、监管等工作流程,煤炭物流园区内达到生产条件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未达标的煤炭经营企业限期整改达标后方可生产,不能按期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坚决清退。

(二)加大非法经营取缔力度。严格按照《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博政文〔2016〕20号)要求,全面完成煤炭物流园区外煤场取缔清理工作,做到无设备、无存煤。同时,做好煤炭物流园区外清理出来土地的规划利用,防止煤炭非法经营反弹。

(3)加强煤炭物流园区运营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园区(公司、协会)”三级监管模式,严格监管煤炭物流园区内的煤炭经营企业,确保其规范运营。一是县监管。在县煤炭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县科技工信委牵头,加强全县煤炭物流工作的监管。二是乡镇监管。许良镇、磨头镇、博爱农场要成立煤炭物流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和运营机制,加强辖区内的煤炭物流园区监管,严厉查处煤炭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三是煤炭物流园区监管。许良镇、磨头镇、博爱农场要牵头成立本辖区煤炭物流园区的管理组织(公司、协会),制定公司章程、协会规则、管理机制等,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其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完善入驻企业标准和相关制度,加强园区内煤炭经营企业管理,实现规范管理;对不执行园区相关制度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四)严格巡查促进工作落实。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科技工信委、环保局、工商局为成员的综合督查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煤炭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等问题,下发督办通知,督促乡镇(街道)、博爱农场限期做好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督查组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博爱农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非法煤场整治和煤炭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科技工信委:牵头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全县煤炭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起草领导小组文件、督查通知,向监察局或政法部门移交相关案件等。

(三)环保局: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并为验收达标的煤炭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商局:负责煤炭物流园区内煤炭经营企业证照的发放管理,园区外无照经营煤场的查处。

(五)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有关乡镇做好清理出的土地规划利用等工作,并对煤炭物流园区内经营企业用地按要求报批。

(六)公安局: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察局:负责处理煤炭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有关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不力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八)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煤炭物流园区内达标煤炭经营企业正常用电,并对违法违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强制停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博爱农场要加强领导,乡镇长(街道主任)、场长负总责,成立专门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辖区煤炭市场日常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监管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县煤炭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建立惩处机制,分类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一是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煤炭物流园区内违规经营企业的整顿工作和园区外违法经营企业的整治工作;对整治不到位或者整治后发生反弹的,追究所在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二是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煤炭物流园区内经营企业的生产行为。凡出现违规生产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市场主体责任。煤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主动配合乡镇、煤炭物流园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否则,由煤炭物流园区(公司、协会)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同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煤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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