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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5-17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17〕 3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47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7〕68号)有关要求,以及省、市、县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在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含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推行行政权力事项编码管理、规范管理、统一管理和网上办理。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由县政府统一制定发布。对列入清单的权力事项,逐步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予以规范,最终实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统一。

2.全面准确。涵盖实施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确保纵横间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3.合法有效。清单编制和发布必须经过合法性、有效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转移行政权力。

4.动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时,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

5.便于应用。行政权力事项设定可分为主项、子项,实施机构可以根据实际办理中申请材料的不同情形,进一步将主项和子项拆分为办理项。

(三)编制范围。县政府公布权责清单的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依据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在动态调整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见附件1),形成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二)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实施清单。按照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标准,将行政权力事项划分为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两类。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按要求填写《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见附件2),并参照权责清单中明确的相关要素,在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的基础上,按要求逐项填写《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梳理表》(见附件3),编制实施清单。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不再编制实施清单。

(三)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在梳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中,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精简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材料、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面提出意见,砍掉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工作步骤

(一)编制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由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各部门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和《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梳理表》,分别编制形成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以及申请材料取消保留意见,报送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填表说明和报送格式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手册》。

(二)审核确认。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对各部门报送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以及申请材料取消保留意见进行审核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报送部门;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相关要素和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按程序提交县政府确认。按照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不属于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审核的相关要素,由部门自行审定。

(三)公布清单。县政府研究审定后,统一在政府网站公布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申请材料取消意见等。

(四)录入平台。由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公司负责将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在网上运行。

(五)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布后,县政府要根据上级政府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部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等,及时更新清单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报送。5月14日前,各部门将审核确认过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梳理表》报送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审核,审核工作组按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反馈意见。

(二)审核确认。5月20日前,各部门根据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所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

(三)上报数据。5月25日前,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将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编办。

附件表单电子版和《焦作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手册》可登陆jzbabb@126.com下载,密码:ba8683305。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进权力事项网上办理,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推进清单编制工作。

(二)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县政府权责清单,结合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情况,认真梳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虚报、不漏报,不擅自增加、减少、转移行政权力。

(三)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各部门在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部门是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牵头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梳理,严格审核,加快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单编制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同县编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的培训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建立通报制度,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较慢的单位予以通报问责。

 

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工作组成员:

县编办:亢海涛、肖翠翠

县政府法制办:庞根利、王璐娜

县行政服务中心:刘三牛、陈浩

联系电话:0391—8683006

邮箱:jzbabb@126.com  密码:ba8683305

 

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

      2.《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表》

      3.《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要素信息梳理表》

      附件1-3.doc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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