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办〔2020〕 2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爱县赋予乡镇街道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博爱县赋予乡镇街道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xls
2020年9月22日